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0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古籍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文脉所系。陕西是历史文化大省,具有丰富的古籍文献资源,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有效保护、传承、利用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掘陕西古籍资源的时代价值,推动陕西古籍整理出版事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接受202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年度项目申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积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研究工作,凸显陕西古籍整理与研究特色。

二、申报范围

(一)古籍是指1911年以前在中国抄写或刊行的汉文书刊、文献资料,以及1949年以前以汉文文字为载体的出土文献资料。

(二)古籍整理与研究的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汇编、索引、书目及相关研究论文。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原则。应是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

(二)成果形式。最终成果一般应为古籍整理著作,并在2028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三)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申请2025年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本项目。凡在研的国家和省级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研究,浪费研究资源,申报单位和申报者要比对2022、2023、2024年已立项的省级社科基金项目(详见陕西宣传网),相同和高度相近的课题不能申报。

(五)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古籍整理与研究类课题。已列入《陕西古代文献集成》(立项名单见附件)、《陕西历代旧志文库》或其他大型丛书出版计划的不能申请本项目。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四、项目管理

(一)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类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等均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获准结项后,申请人可以项目最终成果申请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年度出版项目资助。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1月前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经费使用等情况以纸质材料形式,向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如实汇报。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核心期刊认定为以下3种:

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扩展版”。

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盖章),各类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还需提交申报项目所据底本及前期点校样稿各30页以上。

电子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2、单位申报人《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3、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论证活页以及样稿。

注:无《个人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视为无效申报。

(二)请于2025年5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中心项目科(北辰楼9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rwskxm@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单位+25古籍整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类材料以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及资料。

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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