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经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同意,现启动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为切实做好评奖申报受理工作,按照《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内容分为党的创新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类。
二、参评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陕西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智库报告;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且未申报我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3.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决策咨询类智库报告。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3.仅有合作成果的,第一作者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成果以集体署名的,以集体具名申报。
五、申报步骤
1.网上注册申报(7月14日—8月3日)
申报人在陕西社科网“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www.sxsskw.org.cn/ywxt2/)完成注册(全部成果署名作者均需注册),完成成果信息线上填报。申报期间科研院将在系统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省评奖办系统审核。
2.学院审核推荐(8月4日—8月7日)
所在学院党委、学术委员会要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其中,外文成果、港澳台地区发表的成果、民族宗教类成果等须重点进行审读,每个成果提出明确审读意见。学院统一将盖章的《推荐函》、《审读意见》扫描件发至cgjdk@chd.edu.cn。请申报教师于8月4日17:00前将《申报表》,支撑材料,附件3附件5附件6打包发送至zhaoziyu1991@chd.edu.cn,逾期不候。学院于8月5日左右组织相关会议后,将材料盖章,于8月7日前报送至学校。
3.提交纸质材料(8月8日)
省评奖办网上审核通过后,成果作者及团队成员下载打印正式申报表,并将纸质材料及《个人承诺书》提交至北辰楼905。申报人非成果第一完成人需同时提交《第一作者授权书》,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非我校需同时提交《知情同意书》。社科中心8月8日当天于北辰楼905办公室现场审核纸质材料,请成果作者或团队成员按时前往提交纸质材料。
4.校内审核(8月9日—8月15日)
科学研究院以学院推荐及省评奖办系统审核情况为准,统一办理申报成果校内审核用印。
5.校内公示(8月16日—8月22日)
对我校所有审核通过的申报参评成果进行为期7天的校内公示。公示完成后,科研院按照规定时限将参评成果、《申报表》、《汇总表》、党委审核意见及外文成果、港澳台地区发表的成果、民族宗教类成果审读意见等有关材料报送省评奖办。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省评奖办将不予受理。
六、纸质材料有关要求
经省评奖办系统审核通过的成果(系统状态为“省评奖办通过”),方可按照以下要求,制作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1.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按照《申报表》、证明及支撑材料顺序白色哑光封皮胶装成一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作匿名处理。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书2册(套)(不再退回,其中1份作匿名处理);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期刊1份(不再退回),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检索报告、分区报告及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同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号码进行验证,并提供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全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论文须附全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
智库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原件及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2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同时提供结项证书/完成时限证明、转化应用证明。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参评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注意时间节点,确保成果作者按时、按要求申报参评成果。逾期不予受理。
2.各受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压实责任,对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的参评条件、材料真实性、成果信息、材料完整度、匿名件匿名情况、意识形态等进行严格审核。著作参评成果要按照著作原件版权页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日期、出版社全称等;论文参评成果要按照期刊原件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刊期等;智库报告参评成果要按照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完成时间等。
3.凡参评成果存在申报资料不完整、匿名不完全、信息不准确、未进行公示等情况,一经发现,退回受理单位整改,再次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省社科联将不再接受该参评成果申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社科评奖委员会。
4.请科研秘书及本年度报奖的老师加QQ群976871771(省第十七次哲社奖工作群),随后相关信息会在工作群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王越 61105571。
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