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科研工作管理,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科研生产安全实施,现就做好暑期科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暑期科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意识,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校外带队教师等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常态化安全检查,对本单位科研场所、实验平台及校外试验点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提升隐患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第一责任,落实安全保障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科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作用,全面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物资准备、应急预案制定及保险办理等工作,完成科研生产中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水电等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及技术操作等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并配备安全设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与应急预案,落实科研生产安全保障。
三、强化防控能力,提升应急水平
各科研人员要加强安全防控知识和技能学习,树立“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理念。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或特种设备的,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后上岗。科研生产过程中不得擅自脱岗,结束后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本单位负责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暑期科研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切实保障科研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