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长大党〔2025〕9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申报及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一)成果类别:高层次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标准社会服务、高质量论文著作、高等级科研平台、高效益成果转化、实验资源开放共享、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9项,其中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标准社会服务、高质量论文著作需教师及学院申报,其他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详见附件1)。
(二)成果取得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工作流程
(一)标志性科研成果评定流程:个人填报、向所在二级学院(系)提交申报表→二级学院(系)初审、评议、公示→科研院复核、组织开展标志性科研成果评定工作。
(二)标志性科研成果须在“新科研系统”进行登记(参照附件2,务必按照学校要求填报,以防多次被退回)。请科研成果申报人及时在线登记,并请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标准社会服务、高质量论文著的老师按时向学院(系)提交《2025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未登记申报的成果不可参与评定。注意,汇总表中论文部分由学院统一汇总导出,教师个人仅需在系统中登记,无需填写汇总表中的论文部分。
(三)各学院(系)对申报成果逐一审核,确保登记的科研成果真实有效、附件清晰、信息完整,及时完成线上初审工作。各学院(系)学术委员会需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评议、拟定推荐等级,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后向科研院报送推荐结果。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位老师11月21日前(第12周周五前)在"新科研系统"登记;请高水平科研成果、高标准社会服务、高质量论文著的老师按时向学院(系)提交《2025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电子版至zhaoziyu1991@chd.edu.cn;
(二)学院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及学术委员会评议;
(三)学院12月2日将部分成果原件(专著、国际专利授权证书、科研奖励学校获奖证书)及签字盖章的《2025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评定申报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奖励办(自然科学类)、科研院社科中心(人文社科类),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标志性科研成果评定工作。
四、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联系人:孙士强、魏华 (61105257),北辰楼805办公室,邮箱:kjcgk@chd.edu.cn。
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联系人:王越(61105571),北辰楼905办公室,邮箱:cgjdk@chd.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