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雁塔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2025年义务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开展招生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幼升小:招生对象为太阳集团tyc4633附属单位及家属院的教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孙子辈。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能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拟在南校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小升初:招生对象为太阳集团tyc4633附属单位及家属院的教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孙子辈,身体健康并能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拟在南校区附中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校,学校统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00
幼升小:7月11日-7月24日,在附属学校多功能厅(附小东门附近红色二层楼房)
小升初:7月7日,在附属学校北楼二楼会议室
三、资审程序
1. 入学信息审核:
7月11日-7月24日:幼升小,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原件,交相关复印件,并提交所有资料的电子版,每个文件夹用孩子姓名命名,里面的每个文件以“孩子姓名+文件名”命名,如“张三 户口本户主页”。电子版资料存储在优盘上。
7月7日:小升初,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取相关复印件。
2. 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日-8月4日
幼升小、小升初分别在小学部、初中部教导处领取入学通知书、新生手册(请审查通过者按时自行前来,不再通知)。
3. 办理学生入学手续:8月5日-8月6日
四、初审资料准备
(一)幼升小提交资料
1.教职工子女
(1)全家户籍资料(父母如未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交结婚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交复印件一份。
2.孙子辈
孙子辈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太阳集团tyc4633在编教职工、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即在太阳集团tyc4633家属区且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
(1)全家户籍资料:祖孙三代户籍资料,(外)祖父母、父母如未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交结婚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退休证,交复印件一份。
(4)孩子父母无房证明:凭父母身份证去房管部门打印。提供的无房证明要确保能现场扫码确认、公章清晰。
(二)小升初资料
1.教职工子女
(1)全家户籍资料(父母如未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交结婚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交复印件一份。
2.孙子辈
孙子辈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太阳集团tyc4633在编教职工、父母因无立户能力而未分户、孩子报生即在太阳集团tyc4633家属区且从未转过户口的祖孙三代同居一室的适龄儿童。
(1)全家户籍资料:祖孙三代户籍资料,(外)祖父母、父母如未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交结婚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全部页面均需复印,按照首页、孩子所在页、其他亲属页(按亲疏关系排列顺序),左上角一针装订。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区单位证明:现场出示教职工校园卡或工作证、退休证,交复印件一份。
(4)孩子父母无房证明:凭父母身份证去房管部门打印。提供的无房证明要确保能现场扫码确认、公章清晰。
五、资料提交要求
1.请家长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一人一袋,写清楚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姓名。袋面贴上资料目录,包括资料名称、份数。
2.幼升小资审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3.按时将资料交至资审点工作人员,配合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与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校属各单位公文管理员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相关教职工,尤其是出差、出国等的教职工。
基础教育办公室联系方式:马老师 029-82335685
小学联系方式:谭老师 029-82334904
中学联系方式:李老师 029-82334907
基础教育办公室、附属学校
2025年7月3日